听神经瘤占全部颅内肿瘤的6%~8%,占后颅窝肿瘤的25%~33%,占桥脑小脑角(CPA)肿瘤的80%~94%,是常见的后颅窝肿瘤。1917年,Cushing报告了手术成功切除听神经瘤,提出了听神经瘤手术治疗的新纪元。Dandy于1925年首先报告听神经瘤全切除术,至1940年他报告的听神经瘤手术死亡率已降至10%,而且大部分肿瘤得以全切除,这较大地推动了听神经瘤的手术理念。1961年,House首先将显微外科技术引入听神经瘤手术,使听神经瘤手术治疗进入面神经保留时代。现代听神经瘤的微侵袭外科治疗要求在保留面、听神经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全切除肿瘤,同时将手术并发症降低至较低水平,以提高术后生存质量。
听神经瘤的手术治疗
如果能确保肿瘤全切,手术当然是的根治肿瘤方式。就手术切除范围而言,详细的定义如下。
·全切:全切切除肿瘤。
·近全切:95%~99%肿瘤被切除,沿面神经或脑干表面残留毫米
级肿瘤包膜(<7mm)。
·次全切:90%~95%肿瘤被切除。部分切除:切除肿瘤<90%。
·肿瘤减容:手术目的不是根除肿瘤而是为了减轻肿瘤压迫神经组织,这种策略适用于肿瘤较大的体质较弱者。
三种主要手术入路如下。
·乙状窦后人路:适用于大多数病例,不论肿瘤大小,凡是期望保留听力者均可选择此术式。
·经迷路入路:适用于肿瘤较大无实用听力者。
·颅中窝入路:目前较少使用,适用于管内型肿瘤期望保留听力者。
手术适应证如下
肿瘤确诊时尚有实用听力(AAO-HNS评级A和B)。
·肿瘤>2cm(包括管内型肿瘤、除外小肿瘤)具有实用听力者”·肿瘤每年生长超过2mm。
·出现神经受累症状:少数听神经瘤可诱发三叉神经痛,手术比SRS更有利于缓解症状
·MRI显示肿瘤囊性变叫。
年龄小于65岁、身体条件良好者较适合选择手术治疗。
几乎全部病例均可望完全切除肿瘤,但为了保留听力、避免三叉神经或面神经受损,大约15%未能完全切除肿瘤。部分切除或次全切除术后多采用传统放疗降低复发风险,但文献报道随访2年复发风险高达27.6%。术前肿瘤体积与术后残留体积密切相关,两者均为评估
复发指标,MRI随访时定义残余肿瘤生长指数。对于大肿瘤(Koos分级V,相当于Samii分级的T4和T4),我们认为手术是避免复发的较佳选择。然而,较近一项研究报道一个新观点;实施近全切除术后密切观察残留肿瘤,如果残留肿瘤长大则给予放疗或再次手术一组研究发现复发率达到16%。
据报道大约66%的患者术后能够保留听力,在三种治疗方式中比例较高。保留听力手术对那些具有AAO-HNS评级A和B级听力者尤为重要,一旦出现听力损失则评估听力会进一步下降,对这些患者而言,手术是保护神经功能的较佳策略。
术后面神经功能保留与两大因素呈负相关,即肿瘤大小和既往放疗史。事实上,放疗失败后手术切除肿瘤必然增加次全切除与面神经功能受损的可能性。放疗后复发进行补救手术仍然存在争议。较近一项回顾性研究分析术后复发再次手术患者早期面神经功能,患者分为两组:一组初次手术后接受辅助放疗,而另一组没有接受放疗,再次手术时发现接受放疗组术后并发症更多。事实上,5%~21%的复发听神经瘤患者放疗后可出现延迟性面神经麻痹,在术后复发接受辅助放疗无效需再次手术者就更为明显。另一方面,辅助放疗后再次手术可能更困难、更无法完全切除肿瘤。由此推论,对术后发现肿瘤残余者进行密切观察、必要时再次手术是较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