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膜瘤是较常见的原发性颅内肿瘤。大多数脑膜瘤是良性的,但它们可以表现出从I级到III级(间变性/恶性)的不同程度的去分化,这与不同的结果相关。放射监测是低级别无症状脑膜瘤的合适选择。在其他情况下,治疗通常是外科手术,旨在实现完全切除。辅助放疗的使用是III级脑膜瘤的金标准,对于II级脑膜瘤的使用仍有争议,并且通常不适用于根治性切除的I级脑膜瘤。全身治疗的使用不规范。
不同级别脑膜瘤如何治疗?
手术治疗:
对于生长的和有症状的肿瘤,标准的治疗仍然是手术方法。肿瘤的定位影响手术根治性,这在脑组织侵犯或血管受累的情况下会受到限制。当肿瘤被切除时,用补片代替硬脑膜。在骨受累的情况下,这可能是复发的部位,需切除这些部分。切除范围用Simpson分级来衡量并分为五个等级:
完全切除,伴有硬脑膜和骨切除
全切除术伴硬脑膜凝固
肉眼切除,无硬脑膜切除或凝固
次全切除术
活组织检查
然而不幸的是,脑外科手术可能会导致神经、神经认知和功能方面的后果,从而限制这些患者的生活质量。所以想要较大水平顺利切除脑膜瘤,技术高超的主刀医生格外重要。
另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肿瘤的定位,因为切除是基于去除骨头以暴露肿瘤。新的手术技术包括内窥镜手术、影像引导手术、神经监测或术中导航和光学系统的使用,以扩大术中视野。经鼻腔的内窥镜方法已经用于治疗位于嗅沟、蝶骨平面和结节的脑膜瘤。
放射治疗:
对于新诊断的根治性切除的I级脑膜瘤,不需要辅助放疗,但在次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情况下,特别是在邻近重要结构的病变情况下,可以考虑辅助放疗。SRS和EBRT都与好转和持久的局部控制有关。SRS是优选的情况下,小脑膜瘤(%3C3厘米直径或%3C10厘米3体积),边缘清晰,与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结构有足够的距离。
对于II级脑膜瘤,辅助放疗的作用仍不明确,但SRS可以在全切后作为观察的替代方法使用——特别是对于功能区的病变,在次全或部分切除后,或对于复发的疾病实现局部控制——而EBRT的作用更有争议。一些研究建议EBRT不考虑切除范围,是当手术不能根治时。相反,其他研究没有揭示辅助EBRT的生存益处。对于III级脑膜瘤,无论切除范围如何,术后都EBRT和SRS。
对于复发性疾病,单独或手术切除后补救性放疗是一种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