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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别胶质瘤的化疗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4-01 16:49:12 | 关键词:

  在人类肿瘤学的全部领域中,没有一个实体比低级别胶质瘤(低级别胶质瘤)的命名更加错误。在组织学上,它被认为是“良性”或“低度”肿瘤。但是从生物学上讲,它几乎总是在朝着恶性杀手前进。此外,作为单一组织学等级的低级别胶质瘤包含分子实体的异质性,每个分子实体都有其自身的生物学行为,这需要个性化的治疗方法。进展性或症状性的低级别胶质瘤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完全的手术切除。完全切除的肿瘤往往不需要进一步的治疗,即使是次全切除也可能导致肿瘤长时间的不复发。然而,不能切除或切除后进展的低级别胶质瘤往往需要额外的治疗。

低级别胶质瘤

  在20世纪80年代,化疗被引入到患有进展性或不完全切除的低级别胶质瘤的幼儿中,作为一种延迟或排除放疗需要的手段。这对于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患儿重要,他们患低级别胶质瘤的风险增加,是在视神经通路内。由于他们的生殖系突变,他们患继发性恶性肿瘤的风险也增加了。新诊断的低级别胶质瘤的化疗方案根据不同的方案可获得50-80%的3年PFS(无进展生存)。低级别胶质瘤较常用的化疗方案是卡铂和长春新碱,它们是硫鸟嘌呤、丙卡嗪、CCNU和长春新碱(TPCV)或单独长春新碱的组合。尽管与TPCV相比,卡铂和长春新碱可能提供稍低的PFS(无统计学意义),但联合使用可以避免TPCV方案带来的继发性恶性肿瘤和不孕的风险。一份来自美国神经外科研究所撰写的临床治疗指南中对于化疗做了明确规定,以下就是低级别胶质瘤的化疗热点问题解答。

  Q:化疗在新诊断低级别神经间质瘤患者辅助治疗中的作用?

  A:该指南认为(III级)对于新诊断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化疗是一种可被的治疗方法,可以推迟放疗的使用,可延缓肿瘤生长,并好转患者的PFS,OS以及临床症状。

  Q:在这些新诊断低级别胶质瘤患者人群中,哪些患者会从化疗中获益?

  A:该指南(III级)指出,对于全部不能行全部切除手术(GTR)的初诊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化疗单独或联合放疗用于辅助治疗。术后MRI显示患者残留的肿瘤大小>1 cm,直径>4 cm或年龄超过40岁,就应该考虑辅助治疗。

  Q:是否有可以评估哪些患者会从一次化疗中获益明显的肿瘤标记物?

  A:该指南认为(III级)化疗与标准放疗联用被用于IDH突变的低级别胶质瘤患者(编者注:IDH是指一种新陈代谢基因异柠檬酸脱氢酶,目前认为IDH突变是低级别胶质瘤和继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的重要标记物),此外,替莫唑胺(TMZ)也被作为一种治疗选择,以延缓先天1p/19均缺陷患者的肿瘤生长。

  Q:一旦确诊低级别胶质瘤,何时开始化疗?

  A:对于新诊断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开始化疗的时机,由于相关临床证据不足,该指南并未给出确切时间。不过,指南建议以12周作为开始化疗的较晚时间。该指南同时建议进行相关临床研究以评估新确诊患者人群开始化疗的时机。

  Q:针对新确诊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可以使用哪些化疗药物?

  A:鉴于目前的询证医学证据,尚不足以某种化疗药物。应进行相关「头对头」临床研究以评估某些药物的疗效优越到足以被。

  Q:对于初始治疗的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化疗的周期和剂量如何确定?

  A:针对新诊断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尚无足够证据表明化疗的确切周期。应进行相关临床研究以评估高水平的化疗周期。

  Q:对于低级别胶质瘤患者的初始治疗,化疗可以单用或联用放疗吗?

  A:基于现有临床证据,尚不足以做此。应进行相关临床研究以评估单独化疗,单独放疗,以及化疗联用放疗的疗效优劣。

  Q:对于新确诊低级别胶质瘤患者,化疗可联用其他辅助治疗吗?

  A:该指南(II级),化疗联用放疗用于不利的低级别胶质瘤患者的治疗,以好转其PFS。

  INC国际神经外科医生集团:于早期阶段的胶质瘤而言,外科手术无疑仍是主要的治疗选择。手术治疗的原则是尽可能较大范围地切除肿瘤,同时较大水平保护正常组织。研究表明,肿瘤切除的程度和范围与患者的生存期密切相关,是独自的预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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